如东县人民医院中心供氧配套设施检修招标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中心供氧室配套设施检修施工项目
二、项目地点:如东县江海西路2号
三、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 单 位 | 数 量 |
汇列排管道更换 | 项 | 1 |
数显减压控制箱 | 台 | 1 |
更换阀门 | 只 | 20 |
更换金属软管 | 根 | 20 |
更换高压束接 | 只 | 20 |
更换管槽 | 组 | 2 |
更换压力表 | 只 | 4 |
氧气置换 | 项 | 1 |
静电测试 | 项 | 1 |
接地电阻检测 | 项 | 1 |
试压 | 项 | 1 |
四、项目要求:
1、投标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到我院现场实地勘察,踏勘人员请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维修与安装操作施工,切实做好安全防护,不得破坏现场环境,所有更换的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合格产品,提供合格证。
3、参与投标单位须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编制报价书;报价时需提交操作安装施工与安全防护方案。
4、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设备安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5、质保期要求:
所有更换的新产品按行业标准进行质保,质保期不得低于两年,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三、资质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检查方式。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及以上。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持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参加投标。
5、具有液氧维修相关专业资质,提供原件供检验及近三年内承接该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注: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7 年 10月11日下午3:00 。
2、报名地点:江苏省如东县江海西路2号
3、联系人: 范存祥 1386277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