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民医院关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有关供应商:
 单位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以下项目:

   1.采购人:如东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3.项目内容:手提式4KG干粉灭火器227只。

4.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其他资格要求(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部分产品国家规定的强制3C证书(复印件)。

6.评标方法在中标控制价范围内低价中标。

7.付款条件: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更换结束并验收后付合同款的90%, 保质期结束一个月内付合同款的10%。以上均无息。

8.结算方式供应商凭更换清单、采购合同、验收单及本公司正式发票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9.应标供应商与如东县人民医院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挂网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逾期不予领取。

   10.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如东县人民医院保卫科(中心血站三楼)。

11.投标截止和开评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听院方通知。

12.如东县人民医院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

  联系电话:0513-84118719。

  如东县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