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灯带、发光字维修及后期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如  东  县  人  民  医  院

  

  采

  购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门急诊楼灯带、发光字维修及后期维保项目                    

  采购人名称:          如东县人民医院      

  政府采购人式:           竞争性谈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1


  

    采 购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2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3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8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如东县人民医院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以下项目: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灯带、发光字维修及后期维保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灯带、发光字维修及后期维保项目具体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2.本项目为一整包,不得拆分,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①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 10日 17:00

  ②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供应商报名地点: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东宇窗口或邮箱报名,联系人:孙侠;电话:13404202158,邮箱:879716199@qq.com。

  五、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0年12  月 11 日上午9:00-9:30。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11 日上午9:30。  

  接收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11层大会议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如东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 范存祥; 电话:1386277760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东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建设大厦内      邮编:226400

  采购代理联系人:孙侠;电话:13404202158。

  七、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及要求

  正本份数:一份    副本份数:贰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020年12月  日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灯带、发光字维修及后期维保项目

  2. 项目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

  二、项目参数要求

  1.因门急诊楼灯带及发光字已损坏,影响医院亮化,需进行维修,维修内容有:

  ①所有灯带、发光字加装不锈钢电源箱。

  ②更换有问题的电源控制器。

  ③更换所有的线路(2.5#铜芯线)、加装PVC线管。

  ④大楼灯带下吊维修及五楼平台上面转角灯带维修。

  2. 医院发光字、灯带等维修完毕后,需对夜间发光部分以及所有线路配套的设备进行常规维保,以确保门急诊大楼正常亮化,具体维保内容有:

  ①“如东县人民医院”七个大字及“门诊”、“急诊”、红“+”标志维护;

  ②线路、灯泡、控制器的日常维护;

  ③胸痛中心的发光字维护;

  ④大楼灯带的线路及控制器的日常维护等。

  三、维保项目所需材料、零配件的采购

  1、 若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涉及的零部件的更新、调换以及生产厂家专业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再支付本类费用;

  2、 中标方用于维修所需的工艺装备、机具、工具、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由中标方自行配备;

  三、服务时间

  1.配件更换检修须在采购人确认订货后十天内负责将所采购的产品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更换到位。

  2.服务合同期限:一年。

  3.交付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四、付款条件及方式:

  货到经验收合格后,首次付款付至成交价款的70%,维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余款。

  五、安全责任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采购代理”为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如东县人民医院,“供应商”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谈判小组”为本项目评标组织,“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2.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

  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企事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及成交原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2.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⑴资格性检查内容包括:①投标文件数量及密封、标记情况;②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③供应商及投标服务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⑵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②供应商和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3.谈判小组宣布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与合格供应商逐一进行服务和技术谈判。

  ⑴在谈判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采购项目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⑵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服务和技术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向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宣布本采购项目的最终采购需求,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价(含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的最终采购需求、谈判内容及相关项目要求,在最终报价时对每个供应商是一致的。

  5.合格供应商对投标项目作出现场报价。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6.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出现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家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必须小于前次报价。

  7.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8.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供应商投标无效: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3)供应商或投标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投标单价高于本项目采购控制单价的(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3000元整);

  (7)供应商改变本采购文件相关项目要求的;(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

  (8)未按现场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

  (9)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伪造、变造、过期资料的;

  (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11)未按要求报名而前来参加投标的;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要求(服务质量、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3)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14)未按要求去采购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可废标:

  (1)经谈判小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经现场报价,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最终现场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对于特殊紧急的采购项目,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人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

  五、谈判报价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并参加现场谈判和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谈判采购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含澄清、承诺、报价等)均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投标文件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40个日历日。

  3.投标文件中的报价非最终投标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现场谈判中作出的最终现场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4.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谈判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对所有项目分别报单价,并合计总价。

  5.供应商应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3000元,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报价应包括设备、安装调试、人工、服务、人员培训、质保、售后、税金等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8.报价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无效。谈判小组不接受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谈判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

  9.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对谈判中做出的承诺与澄清进行确认,并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书面报价(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谈判承诺及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0.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1.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货物(服务)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标准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12.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终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终总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六、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本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

  (3)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4)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5)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代理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6)供应商与谈判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或向谈判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

  (9)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本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4.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

  5.其它说明

  (1)本项目报名费2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无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采购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


    1.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的数量、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正本”1套、“副本”2套,并用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二、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并按照序号装订。

  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必须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文件谈判小组有权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五);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

  7. 供应商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如东县人民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

  我(姓名)             ,系(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             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如东县人民医院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灯带、发光字维修及后期维保项目的投标报价,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一切事宜。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无转委权。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谈判响应函

  致:如东县人民医院

  根据贵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灯带、发光字维修及后期维保项目采购文件,我方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与货物。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从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谈判开始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门急诊楼灯带、发光字维修及后期维保项目。

  7.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

  报价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采购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单价

  合计

  不锈钢电源箱

  个

  25

  

  

  电源控制器

  个

  40

  

  

  2.5#铜芯线

  米

  1000

  

  

  灯带和标志下吊维修

  吊

  10

  

  

  维护保养

  年

  1

  

  

  合价

  

  投标总价:(小写):
投标总价:(大写):
(总价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

  

              投标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根据往年平均使用量测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23000元整,本投标报价一览表中供应商投标时所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2.此报价非本项目最终报价。3.报价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 总报价应包括但不仅仅包括实现本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附件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数额较小的罚款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