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民医院超市经营场所使用权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
如东县人民医院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超市经营场所使用权公开招标
采购人名称: 如东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O二 三 年 一 月 三 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5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18
第五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超市经营场所使用权公开招标项目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3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月4日8:00至2023年1月6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截止日期前,在联系人徐海锋(13862799229)处报名,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下方获取招标文件,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最后招标。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11层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11层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采购人提出。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
地址: 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西路
联系方式:841183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锋
联系电话:13862799229
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2.2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2.3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和专业配送装备及配送场所。
2.4具备较强的服务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平台发布更正公告。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及业绩情况等部分。
10.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0.3投标响应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供应商应提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投标分项报价表
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服务的品目等中文说明。每项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员基本工资(按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岗位考核工资、各种岗位津贴,各种加班费、五险一金、防暑降温费(仅高温岗位发放)、年终考核、满勤奖、管理人员薪资、服务人员资质证件费用、培训费、服装费、管理费、各种规费、税金及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招标文件所要求和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
12.3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4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或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5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⑴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⑵项目单价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服务)说明
13.1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4.服务承诺的情况介绍
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45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投标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响应文件,每份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16.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7.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供应商应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公章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或做无效投标处理。
17.2 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应:
(1) 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的字样。
17.3 如果投标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17.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7.5 不论供应商中标与否,投标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截止日期
18.1 采购人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
21.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
21.供应商参加磋商
21.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22.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
22.1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2.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2.3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2.4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3.评审程序、内容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4、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23.4.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出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倡导诚实报价,如磋商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最后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23.7 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3.8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24.无效投标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
24.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3)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对采购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所有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采购人暂时不能确定需求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24.3变更为其他方式招标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或经批准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批准后将视情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
25.确定成交单位
25.1磋商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成交候选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25.2如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25.3评审结束后,成交人名单将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25.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6.质疑处理
26.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6.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6.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6.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6.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6.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7.中标通知书
27.l 成交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
27.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8.签订合同
28.l成交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8.2 投标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8.3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成交者,或重新招标。
28.4签订合同后,成交人需严格按合同履约,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9、其他说明
29.1投标人如对本投标文件中的投标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
第三章 项目需求
注:本章节所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院现有职工约1150 人,年均入院患者约34000 人,经营场所详情可现场实地了解。
二、经营范围:
1、只许经营带有“SC”质量安全标志的定型包装类食品,饮料。
2、只许经营有生产资质的面包房生产的面包、糕点。
3、只许经营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的办公、文化、体育、日用、百货等商品。
4、不得出售香烟。
三、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从业人员简历、健康证等相关资料报归口职能科室备案。
2.超市经营者必须提供24小时便利服务,坚持价格合理、薄利多销、质量安全、方便医患的原则,所有商品的售价不得高于同类超市商品的零售价格,不得销售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应是总部配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明码标价,售价与总部一致并同步总部所有福利活动。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不得销售三无食品、不洁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
4.遵守医院管理制度,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维护医院声誉,守法经营,诚实服务医患。
5.销售的国家规定的28大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要有“SC”质量安全标志。
6.确保超市内部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加强对水、电等设施的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确保消费者、业主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7.爱护医院的公共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无法修复的负责更新。
8.超市经营者应按年度缴纳经营场所消耗的水、电等费用。
9.中标方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不得自行改变医院提供的设施功能。
10.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供经营品种、价格明细、服务承诺以及卫生、人员管理与培训、劳动保障、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报归口职能科室备案。
11.自觉配合工商、卫生、物价、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医院对超市经营情况、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及商品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四、考核要求
服务质量考核表:
年 月 院方对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表 | |||||
考 核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考核标准 | 考核 | |
仪容仪表(10分) | 1、接待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热情耐心、文明用语、态度和蔼。 | 5 | 一项不符扣1分 | ||
2、按要求统一着装,整齐规范,佩戴工作牌。 | 5 | 一项不符扣1分 | |||
服务规范(10分) | 1、严禁与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争执,耐心解释,做好沟通。 |
5
| 一项不符扣1分 | ||
2、主动规范服务,无投诉现象发生 | 5 | 一项不符扣1分 | |||
考勤(10分) | 1、准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空岗、脱岗、旷工现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 5 | 一项不符扣1分,旷工扣2分 | ||
2、24小时值守,不得无故停业。 | 5 | 一项不符扣2分 | |||
日常检查情况(30分) | 1、货架商品摆放整齐,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 6 | 一项不符扣1分 | ||
2、熟食售卖和水果削切员工卫生防护到位。 | 6 | 一项不符扣1分 | |||
3、上班期间禁止看报、听音乐、吃零食、玩手机。 | 6 | 一项不符扣1分 | |||
4、经营商品不得超出合同销售范围。 | 6 | 一项不符扣0.5分 | |||
5、线上订购商品按服务要求及时送货上门。(例:患者订购送至病区门口等) | 6 | 一次投诉扣1分 | |||
投诉处置情况(10) | 超市工作人员或经营的商品被投诉,经核实为有效投诉(院级、网络、第三方) | 10 | 一次投诉扣2分 | ||
职工及病人满意度(30分) | 患者对服务满意度≥90 | 10 | 每低于1%扣1分 | ||
职工对服务满意度≥90 | 10 | 每低于1%扣1分 | |||
职能部门对服务满意度≥90 | 10 | 每低于1%扣1分 | |||
综合考评得分(100分) |
注:1、服务质量每日考核由主管经理完成。
2、接到院级投诉,一次罚款200元;接到12345等信访投诉,一次罚款1000元。
3、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得分≥90分,合格;85分≤考核得分<90分,罚款1000元;80分≤考核得分<85分,罚款2000元;75分≤考核得分<80分,罚款3000元 。中标人一年中超过2次考核分数低于75分,当年度合同履约完成后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其他
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包括服务人员基本工资(符合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岗位考核工资、各种岗位津贴,各种加班费、五险一金、防暑降温费(仅高温岗位发放)、年终考核、满勤奖、管理人员薪资、服务人员资质证件费用、培训费、服装费、管理费、各种规费、税金等招标文件所要求和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
2.采购人不负责中标人一切非合同约定事项。
3.如果发生因中标人工作失职造成的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中标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算数和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的得分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按照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评标标准(100分)
类别 | 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报价评分 | 供应商报价 | 2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年租金投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得20分,后续报价排名每降一名扣2分。
|
商务评价 | 业绩 | 6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以来与三级以上医院合作且信誉良好的的业绩。(每提供一项的2分,满分6分,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
4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2020年以来所获得的行政主管部门荣誉、本地化仓储、配送服务能力等材料。(按获得荣誉最高级别计算,最高得4分,其次的2分) | ||
实施方案
| 职工福利 | 40分 |
1、本院职工全年节假日提货单或充值卡折扣率。(满分16分,折扣率最高得16分,第二得12分,后续排名每降一名扣4分) 2、本院后勤办公、生活物资价格横向对比。(满分8分,优秀8分,良好4分,差不得分) 3、本院职工夏令用品采购折扣率(满分10分,折扣率最高得16分,第二的12分,后续排名每降一名扣4分) |
经营方案 | 15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超市经营方案:内、外部装饰、内部设施、设备布局、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商品种类、线上和线下同步服务,能否与总店联网查询商品价格和进货渠道是否一致等。(优秀方案的15分、良好的10分、一般的5分,差的不得分)。 | |
其他服 务承诺 | 15分 | 投标供应商为医院职工和患者生活提供便利服务或其他优惠政策,根据服务承诺评分。(优秀的得15分,良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差的不得分) |
注:请各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为本招标项目的实际现场管理负责人,并现场负责项目情况介绍。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封面参考格式)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文件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一、投标函格式”。
文件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书格式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文件3 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格式见“三、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文件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格式见“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文件5 投标人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文件6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文件7 投标人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文件8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八)
文件9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九)、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十)、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十一))。
二、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详见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要求)
注:投标文件顺序内容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一、投标函格式
致:如东县人民医院
根据贵方的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导医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采购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遵守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导医服务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企业名称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注册时间 | ||||
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 ||||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本项目 | ||||
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
备注 | ||||
我公司(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日期:年月日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如东县人民医院: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数额较小的罚款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五、投标报价表(格式)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单价 |
1 | 笔记本 | 本 | |||
2 | 擦手纸 | 幸福阳光 | AHL12001 | 包 | |
3 | 抽纸 | 箱 | |||
4 | 打印纸 | 晨鸣 | 16k | 箱 | |
5 | 打印纸 | 金彩蝶 | A4 | 箱 | |
6 | 档案盒 | 3.5cm | 只 | ||
7 | 档案盒 | 5.5cm | 只 | ||
8 | 胶水 | 液体 | 瓶 | ||
9 | 胶水 | 固体 | 瓶 | ||
10 | 洗手液 | 利尔康 | 瓶 | ||
11 | 洗衣粉 | 袋 | |||
12 | 香皂 | 块 | |||
13 | 票夹 | 各种型号 | 本 | ||
14 | 圆珠笔 | 支 | |||
15 | 圆珠笔芯 | 支 | |||
16 | 铅笔 | 普 | 支 | ||
17 | 水笔 | 支 | |||
18 | 水笔芯 | 支 | |||
19 | 条帚 | 附畚箕 | 套 | ||
20 | 订书机 | 把 | |||
21 | 毛巾 | 条 | |||
22 | 浴巾 | 条 | |||
23 | 手套 | 帆布 | 付 | ||
24 | 手套 | 胶 | 付 | ||
25 | 电池 | 南孚三代 | 节 | ||
26 | 一次性纸杯 | 只 | |||
27 | 双面胶 | 只 | |||
28 | 封箱胶带 | 卷 | |||
1、本表中已提供部分商品的品牌和型号规格,空余品牌和型号规格请各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经营品种补充完整。 2、商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单价须与总公司一致。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职称 | 学历 | 身份证号码 | 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管理项目 |
1 | 项目经理 | |||||
2 | 主要服务人员 | |||||
3 | …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
2、相关人员资质、服务经验证明文件等附后
七、商务偏离表
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服务期限 | 年 | ||
费用支付 | 1、中标人每年一月份向医院缴纳租赁费用。 2、超市工作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医疗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 ||
其它 |
说明:1、 如投标产品(服务)的商务要求与本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完全一致,则投标供应商必须填写此表。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2、“偏离情况”应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采购人不接受“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十一、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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